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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陶瓷网】值得关注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
【2000】2013-2-19发表: 值得关注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在媒体上频见政府关注与支持小微企业的新闻。“小微企业”已成为热词之一。同时,对企业划型标准亦引起很多企业界朋友关注。企业划型过去一直沿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 值得关注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来自20002000相关,仅限20002000观点以及网络浏览,佛山陶瓷网对值得关注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及内容不做任何推荐。 值得关注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在媒体上频见政府关注与支持小微企业的新闻。“小微企业” 已成为热词之一。同时,对企业划型标准亦引起很多企业界朋友关注。 企业划型过去一直沿用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2011年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工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而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所有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000】更新:2013/2/19 19: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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